印刷廠盜用書號印售教輔書8萬余套,三人獲刑
2021-11-22 10:15 來源:包裝地帶 責編:張曉丹
- 摘要:
- 三人未經審批,擅自出版、印刷并銷售非法教輔書8萬余套,銷售金額共計198萬余元,這些書籍流向多地中學生。
2020年8月,浙江多部門聯合破獲一起銷售非法出版物案,當場查獲非法出版物7000余冊,抓獲秦某某等人。經查,秦某某、喬某某、王某某等人未經審批,通過杭州翔宇圖書有限公司擅自出版、印刷并銷售非法出版物《一典即通·歷史·選考總復習(一輪)》高中復習用書2萬余套,涉案金額88萬余元。
但在辦案中檢察官發現,涉案的翔宇圖書公司是具有正規圖書發行資質的單位,《一典即通》的版權也系正常購得,印刷該套書籍的企業也具備印刷資質,唯獨尚未取得正規書號。
此時,翔宇圖書公司被扣押電腦里的一張賬單引起了檢察機關注意。該賬單中“收入”一欄不僅記錄了《一典即通》銷售數據,還記錄了翔宇圖書在案發時間段銷售了《8848學考·逐題突破·歷史》等其他出版物。
出于辦案敏感性,檢察官提出通過梳理該賬單中涉及的其他出版物,順藤摸瓜調查犯罪嫌疑人是否還存在經營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行為。經查,發現《8848學考》是一本“借皮書”,即該出版物冒用其他書籍的書號、CIP數據和版權等信息。
據了解,這些信息均是秦某某等人從書商任某某處獲得,后私下聯系印刷廠商印刷了6萬套左右,并通過翔宇圖書公司在浙江省范圍內發行,銷售總額109萬余元。
檢察機關認為,秦某某等人非法從事出版物的出版、印刷、發行業務,嚴重擾亂市場秩序,情節特別嚴重,其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,即上述人員的行為屬于程序違法。
最終法院完全采納檢察機關認定的事實、罪名和量刑建議,以非法經營罪判決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,緩刑三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;禁止各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出版物的出版、印刷、發行等相關業務。各被告人均認罪認罰,并在審查起訴階段退出違法所得30余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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